《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》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,由公木作词,郑律成作曲,创作于1939年。原名《八路军进行曲》,是组歌《八路军大合唱》中的一首。1988年7月25日,被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。
《八路军进行曲》在解放战争时期,歌词略有改动,并更名为《人民解放军进行曲》。1951年2月1日,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部颁发试行的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(草案)》,将《人民解放军进行曲》改名为《人民解放军军歌》。1953年5月1日,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重新颁布的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(草案)》,又将其改为《人民解放军进行曲》。1965年更名为《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》。1988年7月25日,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,将《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》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歌。1988年7月25日,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署命令:“经党中央批准,中央军委决定将《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曲》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