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宪宗元和年间,即公元九世纪最初二十年,安史之乱已过去半个世纪,唐王朝终于又从衰乱中想有所作为了。于是整顿赋税,以增加收入,平定几个闹独立的藩镇,使全国终于又形式上统一了。诗坛上于是也逐步摆脱八世纪下半叶那种内容单薄、形式精巧的诗风,不仅出现了以韩愈为首的奇崛险怪的诗派,以白居易为首的新乐府派,而且还有柳宗元、刘禹锡等独树一帜的名家。
所谓乐府诗,是指东汉末年至唐代,即从二世纪后半叶至七世纪初,可以用作歌词来歌唱的那些诗,如李白的《行路难》、《蜀道难》等等;而所谓新乐府,则指模仿乐府诗而又不再用乐府旧标题,而依据内容另取一个新标题的那些诗,如杜甫的《兵车行》以及”三吏”、“三别”等等。
新乐府运动是一次颇有声势的诗歌运动。其代表人物是元稹和白居易,虽然文学史上一贯称元白,但白居易是这一派的理论奠基人,诗歌成就也就更高,是真正的代表(洛阳白居易墓)。
新乐府运动有两个最突出的特点,一是主张诗歌要为政治服务,即诗要“为君为臣为民为事而作,不为文而作”(《新乐府序》),在这种理论指导下,白居易在唐宪宗元和初年,即九世纪最初十年,创作了大量揭露弊政和各种不合理现象的讽喻诗,最著名的是《秦中吟》十首和《新乐府》五十首。这些诗观点鲜明,提法尖锐,使执掌军政大权的达官显贵咬牙切齿。不过他这种政治热情保持的时间较短,写讽喻诗的时间更短。到四十四岁时,他遭到了报复,被贬为江州司马。经过这一次打击,他就礼佛参禅,走上了独善其身,埋头写闲适诗的道路。
为了充分起到宣传作用,这一派的另一个特点就是主张用浅切平易、通俗易懂的语言来写诗。据说白居易写诗一改再改,一直改到不识字的老妇人都能听懂为止。这自然不免夸张,不过他的诗读起来轻松,比韩孟诗派好懂,这也是事实。
有一田舍翁,偶来买花处,低头独长叹,此叹无人喻,一丛深色花,十户中人赋。
“一丛深色花”,就相当于十户中等收入的人家所交纳的赋税。十户人家交纳的赋税才够贵族买一束花,那么,农民该怎样把骨头磨成钱,才能满足贵族的其他享受呢?
他《新乐府》中的《新丰折臂翁》,更是叫人心酸得无法读下去。“新丰老翁八十八,头鬓眉须皆似雪。玄孙扶向店前行,左臂凭肩右臂垢。”老翁为什么会成为独臂的残废人呢?因为天宝年间宰相杨国忠为了建立边功,提高威信,两次发动对云南南诏的战争,共动员兵力二十多万,都全军覆没。“是时翁年二十四,兵部牒中有名字”,为了逃脱必死无疑的出征,于是“夜深不敢使人知,偷将大石捶折臂”,“此臂折来六十年,一肢虽废一身全。至今风雨阴寒夜,直到天明痛不眠。痛不眠,终不悔,且喜老身今独在,不然当时泸水头,身死魂飞骨不收。应作云南望乡鬼,万人冢上哭呦呦。”从诗的角度来说,这首诗到这里,应当说恰到好处。其余一切,该由读者自己去想象,由读者根据诗人安排的逻辑去做结论。但是,正如白居易在诗题下加上“戎边功也”所提示的,其目的不在于写一首感天动地的好诗,而在于通过这首感人的诗使人受到教育。因此他接着写道:“老人言,君听取。君不闻天宝宰相杨国忠,欲求恩幸立边功。边功未立人生怨,请问新丰折臂翁。”从这首诗的动机来看,加这一段自然也合情合理。
他的另一首《卖炭翁》则注明“苦宫市也”,意思是苦于宫市的祸害。宫市是唐德宗贞元年间,即八世纪末至九世纪最初几年一种扰民的弊政,即由太监直接到街市上采购皇宫中所需要的一切。太监以皇帝的名义出来采购,还有不作威作福的!诗中的卖炭翁就遇上了这种比抢劫还要卑鄙的掠夺。“卖炭翁,伐薪烧炭南山中。满面尘灰烟火色,两鬓苍苍十指黑。”老人在终南山辛辛苦苦烧炭,为的是把木炭拉到京城卖了以维持衣食。一场大雪后,老人赶着牛车卖木炭来了。尽管衣裳单薄,冻得发抖,他还是“心忧炭愿天寒”,因为越冷越冻,兴许越能卖个好价钱。结果偏偏就遇上两个太监,指令他把牛赶到成北的皇宫去:“两骑翩翩来者谁?黄衣使者白衫儿,手把文书口若悬河称敕,回车叱牛牵向北。一车炭,千余斤,宫使驱将惜不得。半匹红纱一丈绫,系向牛头充炭值!”这千多斤的一车木炭,是老人多少个日日夜夜烧出来的!可换回两个布头和一个万丈深渊一样的失望。也许卖炭翁当年就抱着两块既不能食、又不能用的纱绫死去了,可又有谁知道呢?
白居易常用他的乐府诗帮着不幸的人讨回公道,除了卖炭翁还有那个《上阳白发人》。十六岁时,她“脸似芙蓉胸似玉”,因此被选入皇宫。可是,“未容君王得见面,已被杨妃遥侧目,妒令潜配上阳宫,一生遂向空房宿”。在皇宫里,没有值得回忆的,也没有值得遗忘的。“唯向深宫望明月,东西四五百回圆”,一望四十多年,望成了白发人。这种现象原是封建社会无法更改的弊政。青春被迫凋谢在皇宫里的这个宫女,总算在白居易的诗中吐出了这一口泪血熬成的苦水。
不过也应当看到,白居易的思想在当时是比较保守的。在《新丰折臂翁》中,他把进攻南诏的战争罪责,完全推到了杨国忠头上,似乎与唐玄宗没什么关系。在《上阳白发人》中,也认国这个上阳人的悲惨遭遇,都是杨贵妃的嫉妒造成的。更有甚者,在《井底引银瓶》中,一少女为爱情而与男子私奔,最后受到封建礼教的迫害,他认为这是罪有应得,特意写这首诗来“止淫奔”,也就是告诫人要主动服从封建礼教。诗中写少女私奔后,“到君家舍六七年,君家大人频有言,聘则为妻奔是妾,不堪主祀奉苹蘩”,因为不是明媒正娶,终于被赶出来。诗人得出的结论却是“寄言痴小人家女,慎勿将身轻许人”。可以说,白居易这种思想在唐代并不符合时代潮流。有意思的是,元代著名剧作家白朴写的《墙头马上》,虽然是在这首诗的提示下写的,最后却让这私奔女子变成名正言顺的状元娘子,当初迫害她的人还不得不向她赔礼道歉。
白居易是个神童,据说生下来才七八个月能认识“之”字和“无”字。后世称识字不多为略识之无,就是从这里来的。他十几岁时写的《草》这首诗,最足以说明他的天才:
“离离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。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……”
关于这首诗还有个小故事:白居易年轻时,拿着诗集去拜访诗人顾况,想求他在公众场合帮着扬扬名。“居易”这个名字,根据词义可以解释为住下很方便。也许他对白居易的第一印象并不太好吧,就开玩笑说:京城里粮价高得很,住下很不方便吧。等读到“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”这一联时,不禁大为惊奇,忙说:能写出这样的诗句来,全国哪儿住下都方便得很!
“离离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。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。远芳侵古道,晴翠接荒城。又送王孙去,萋萋满别情。”